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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失独”家庭不能失爱

发布时间:2015-01-13 信息来源: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德市委员会 【字体:

上世纪80年代初,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。30多年来,独生子女家庭对我国控制人口总量做出了特殊贡献。研究表明,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数量缩减了约4亿,将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。众所周知,由于疾病、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死亡是不可避免的,部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,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,形成事实意义上的失独家庭。如常德历来是全国、全省计生工作先进地区,独生子女相对较多,因此造成的失独家庭也较多,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需求值得各级各部门关注和关爱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一、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

湖南省统计局去年7月日发布公报《湖南失独家庭问题研究》显示, 2010年湖南失独家庭为1.66万个,约占全省家庭户总数的0.89permil;。常德共有失独家庭户2867户,仅次于衡阳排名全省第二;失独家庭占全市家庭户总数的1.68permil;,远高于全省水平而排第一。通过调查常德失独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,感觉独生子女死亡对父母的生活影响巨大,精神打击尤为残忍。

         (一)生活水平一落千丈。一方面,在失子之痛的打击下,失独父母长期精神抑郁、疾病缠身,部分家庭同时面临离婚、另一半伤亡、残疾等双重打击。不少失独家庭丧失生活信心,破罐子破摔的思想严重,生活态度也从勤变懒,从奋斗变成糊混。另一方面,失独父母大多年龄偏大、体弱多病、劳动能力低下,家中失去主劳力,没有生活来源,生产荒废,生活面临困境。以桃源县为例,全县479户失独家庭,其中女方年龄50岁以下的78户,只占总数的16%50岁以上的401户,占总数的84%。全县生活困难、享受城乡低保救助的失独家庭65户,享受城乡五保、三无待遇的失独家庭93户,二者在失独家庭中占比33%,远超普通家庭的救助比例。他们无技能、劳动能力缺失,没有生活信心,政府救助资金成为他们勉强生活的主要来源。

         (二)精神面貌一蹶不振。失去子女且不可能再拥有子女的精神打击,是失独家庭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痛,也是令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、内心极度空虚的根源。据石门县调查统计,失独家庭患重大疾病的有15%,失独父母中,50%的人患有慢性疾病,60%以上心理问题严重,个别人甚至由此患上严重的精神疾患。失独父母的心理问题突出表现在:一是心理焦虑不安,大多数失独家庭父母不畏死,但怕生病,怕老,特别注重自己的身体,担心生病没人照看、死后无人安排。二是精神压抑,极度自卑,尤其是在农村,没有后代是件很丢脸的事情,他们不愿与人交流,别人的合家团聚、天伦之乐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刺激。他们会长期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无法自拔,其中一半以上曾有过自杀倾向。三是情感空虚、孤独。家庭人口结构简单,缺失情感依靠和交流。

         (三)医疗养老一筹莫展。目前失独家庭父母大多生于上世纪5060年代,赶上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严格执行的年代。如武陵区222户失独家庭中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170户、45-49周岁之间的16户,中老年人家庭户占总数的83.8%。人到中年却遭遇独子夭折,又因政策、身体等原因无法生育二胎,生病和养老成为他们多数人心头一块沉得卸不掉的石头。调查中,失独群体广泛流传一句话:不怕老,不怕死,就怕病。尽管很多家中都还有侄子女、外甥子女等后辈,但他们毕竟不是法定义务上的监护人,没有赡养义务,愿不愿意照顾失独老人,情况都各不相同。就算将来有养老院肯收他们都不愿意去,去养老院的老人,很多都是有子有孙的,逢年过节不是被子女接回家,就是有儿孙来探望,他们只能孤零零地看着别人高兴,自己伤心掉眼泪。医疗问题也在困扰着这些渐渐老去的失独家庭,没有了子女的经济支援,一旦大病来临,仅靠社会救济恐怕难以应付医保报销外的剩余部分。配偶离去后,失独老人甚至连进养老院、上手术台,都找不到签字的监护人。因此他们渴望一家特殊的养老院,在这个养老院里,都是他们这种同命人,互相没有隔阂,有了三病两痛,也能相互关怀,相互照应,抱团取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、各级社会的帮扶行动

          20125月有媒体据卫生部《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》估算,全国失独家庭超过百万个,且每年新增7.6万个。失去家庭,这些日益庞大的群体、日渐衰老的人们正越来越受到国家、社会的重视和关注。近年来,各级政府、社会各界在帮扶失独家庭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,帮助失独家庭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(一)国家层面制定了政策导向。2001年颁布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: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、死亡,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,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。近年,随着失独家庭作为特殊的计划生育家庭进入公众的视野,政府的帮扶力量在不断加强。2007年,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,并逐步向全国推行。2011年国务院公布的《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》明确提出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,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、无子女的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。20129月,民政部提出,按照现有政策法律,失独人员可以参照三无老人保障办法,解决他们的养老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(二)地方政府落实了特殊扶助制度。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、伤残的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,由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给救助金。”2006年,湖南省出台明确和可操作的《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》(湘人口发〔200633号),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发放扶助金每人每年600元。之后扶助金逐步提升,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。常德市委、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计生工作,关怀计生群体。2010年出台了《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意见》(常发〔201018号),推行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,对已纳入特别扶助的失独家庭父母,每人每年增加600元生活补助。并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,明确了卫生、人社、民政以及各级政府、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所属单位、村(社区)居委会对失独家庭的关爱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、建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爱、帮助失独家庭,应采取经济支持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一)加大低保救助力度,实施风险补偿,确保失独贫困家庭最基本生活。目前,常德市失独家庭父母每人每年享受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2220元,已经超出农村人均2000元的低保救助标准,所以部分失独贫困家庭未能及时享受低保政策。2007年,国务院《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》要求: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,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、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、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,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,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。200610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明确指出:扶助金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剔除,不影响享受其他政策待遇。因此失独家庭所享受的特别扶助金和增加的生活补助合计2220元都不应纳入家庭收入,各级必须认真宣传并落实政策,积极主动为贫困失独家庭办理低保,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,适度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。另外,考虑到经济发展、物价上涨等因素,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要适当提高,并实行区域内统一标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(二)加强心理疏导,落实医疗救助,保障失独家庭健康快乐的生活。一是大力开展心理疏导。以社区为平台,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关心关爱失独家庭。组织失独父母定期到医院进行心理康复,经常组织专家深入乡镇、社区,失独家庭中开展心理治疗,帮其舒缓精神抑郁、疏导心理障碍。与失独家庭结对帮扶,针对其不同的境遇进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,帮助排解寂寞、融入社会,回归正常生活。二是全面实行失独家庭精神疾患免费治疗。对有精神疾患的失独父母,一律送专业医院治疗。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,由政府协调其他部门解决,病人免费。政府要加大对市康复医院投入,改善其医疗服务条件,提高专业服务水平,并设立失独家庭精神疾患治疗专项业务。三是实行医疗救助重点倾斜。失独家庭医疗费用,卫生部门应尽量减免,人社部门要提高报销比例,计生部门在资助其医疗费用的同时,要充分考虑其陪护费用。民政部门要适度提高失独家庭医疗救助额度,探索实施独身失独老人住院护理救助制度。四是给予失独家庭正确的关爱理解。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,要正确认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,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,给予他们健康的生活空间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(三)建设专门养老机构,帮助失独老人有尊严的生活。《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》提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,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、无子女的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。建议国家、省级政府支持在市县建设一所设施齐全、功能完备、环境舒适的专业性养老院,为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提供一个集医疗、养老、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复合型养老机构,彻底解决其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丧有所葬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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